1.压力蒸汽灭菌。 (1)适用于耐湿、耐热的器械、器具和物品的灭菌。 (2)包括下排式和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。 (3)压力蒸汽灭菌器操作程序包括灭菌前准备、灭菌物品装载、灭菌操作、无菌物品卸载和灭菌效果的监测等步骤。 (4)预真空灭菌器应在每日开始灭菌运行前空载进行B——D试验。 (5)下排式压力蒸汽灭菌器中,大包应摆放于上层,小包应摆放于下层。 (6)下排式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的80%。预真空和脉动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的装载量不应超过柜室容积的90%,同时不应小于柜室容积的10%和5%。 (7)从灭菌器卸载取出的物品,待温度降至室温时方可移动,冷却时间应>30rain。 (8)每批次应确认灭菌过程合格,包外、包内化学指示物合格;检查有无湿包现象,防止无菌物品损坏和污染。无菌包掉落地上或误放到不洁处应视为被污染。
2.快速压力蒸汽灭菌。 (1)适用于裸露物品的灭菌。 (2)宜使用卡式盒或专用灭菌容器盛放裸露物品。 (3)快速压力蒸汽灭菌方法可不包括干燥程序;运输时避免污染;4h内使用,不能储存。 3.干热灭菌:适用于耐热、不耐湿、蒸汽或气体不能穿透物品的灭菌,如玻璃、油脂、粉剂等物品的灭菌。 (1)灭菌物品包体积不超过10cm~20cm~20cm,油剂、粉剂的厚度不应超过0.6cm,凡士林纱布条厚度不应超过1.3cm,装载高度不应超过灭菌器内腔高度的2/3,物品间应留有充分的空间。 (2)灭菌时不应与灭菌器内腔底部及四壁接触,灭菌后温度降到40℃以下再开灭菌器。 (3)有机物品灭菌时,温度应≤170℃。 (4)灭菌温度达到要求时,应打开进风柜体的排风装置。 4.过氧化氢等离子体低温灭菌。 (1)适用于不耐高热,湿热的诊疗器械灭菌,如电子仪器等。 (2)灭菌前物品充分干燥。 (3)灭菌物品使用专用包装材料和容器。 (4)灭菌物品及包装材料不应含植物性纤维材质,如纸、海绵、棉布、木质类、油类、粉剂类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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